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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赛西认证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2024/10/15 15:28:02

各相关单位: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2024年第20号)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赛西认证”)作为指定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为CNCA-C11-2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NCA-C11-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用充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4年第16号)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NCA-C11-2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NCA-C11-22: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赛西认证依据上述实施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ESI-C11-2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ESI-C11-22-2024),并向国家认监委备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26号)要求,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赛西认证按要求完成全部技术准备,自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描述与界定详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适用标准开展CCC认证工作。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企业可通过CESI官网(www.cc.cesi.cn)提交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

联系方式:认证业务部  010-64102705/64102707。

附件:

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NCA-C11-21:2024)/upload/202410/15/202410151627360852.pdf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NCA-C11-22:2024)/upload/202410/15/202410151627473367.pdf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ESI-C11-21:2024)/upload/202410/15/202410151628101678.pdf

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ESI-C11-22:2024)/upload/202410/15/202410151628231069.pdf

5. 产品描述与界定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5

产品描述与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