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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CESI认证委托检测报告编号和检测结果接近标准限值时等判定的通知
2019/10/8 13:26:23
CESI各分包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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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I认证委托检测型式认可报告编号的要求
近日,我机构修订了作业指导书:IN-PC-G-02《产品认证过程档案编号管理》。按照新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各分包检测机构在完成CESI认证(CCC及自愿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型式认可报告时,其报告编号应遵从如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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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I自愿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报告编号
自愿性认证型式认可报告编号规则为:P-bbbbb-XXXXXXXXXX。
其中P是固定字母(表示自愿性产品认证)。bbbbb为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CESI认证分包实验室编号,具体以实验室的CNAS编号进行区分。编号不足5位的,在CNAS编号前增加一位“0”。如:某实验室的CNAS编号为:L0500,那么bbbbb为00500;若某实验室的CNAS编号为:L10389,则bbbbb为10389。XXXXXXXXXX:为实验室内部规定的报告编号,具体形式由实验室决定,长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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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报告编号
CESI委托的CCC认证型式认可报告编号规则为:C-aaaaa-XXXXXXXXXX。
其中:其中C是固定字母(表示CCC产品认证)。aaaaa:为认监委批准的CCC认证检测实验室编号,为5位阿拉伯数字。XXXXXXXXXX:为实验室内部规定的报告编号,具体形式由实验室决定,长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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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认可报告编号修改的过渡期
CCC产品认证型式认可报告编号的修改过渡期为30日(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下同),过渡期后,实验室应按照本文件要求对有关报告实施编号。
对于自愿性产品认证,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前实验室已经开展的项目,使用的报告编号规则可以继续沿用。自本文件发布后,新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项目(新类别)应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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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型式认可报告中检测结果接近但仍低于标准限值的要求
近期,在我机构接收到的检测报告中,发现有实验室对于检测结果(含数据)接近但仍低于标准限值的情况,在没有附加任何说明情况下,就直接判定为“合格”。为此,本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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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及判定应严格按相应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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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检测结果必须考虑测试设备的有效测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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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的检测结果接近标准限值时(但仍符合标准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重新测试,如果再次测量仍出现上述情况,应在报告的重要说明中予以明示,并说明实验室给出判定结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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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电源适配器销售的III类设备型式认可报告中应该明确电源适配器的有关信息
电源适配器对于III类设备的某些性能测试结果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此类设备在申请认证时,实验室可能没有得到带有电源适配器的样品(如企业没有随认证样品送样)。因此,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中明确测试时使用的适配器的来源及信息(包括电源适配器的生产企业、型号、规格及认证情况等)。
对于本通知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CESI 技术质量部(联系方式:010-64102682,13601257093,wangx2@cesi.cn)。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19.10.8